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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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,宣布文莱、柬埔寨、老挝、新加坡、泰国、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新西兰、澳大利亚
根据协定规定,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